大连减刑辩护律师

-王熳

1884082751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中央司改办:北京、河北等14个省(区、市)将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

添加时间:2017年1月25日 来源: 大连减刑辩护律师   http://www.xsajlszz.cn/

  记者今天从中央司改办获悉,北京、河北等14个省(区、市)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已向中央提交试点方案,即将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12月1日至2日,中央司改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召开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培训会。中央司改办副主任姜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在会上作辅导报告。

  会议要求,第三批试点改革方案经中央批准后,各地方要认真做好思想动员和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改革精神和要求,同时,把中央确定的原则性、方向性的改革政策转化为具体化、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

  据介绍,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是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意义。

  姜伟在会上强调,各试点地方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会议精神,把中央的政策向广大干警讲清楚、讲到位,进一步在思想上与中央精神统一起来。要细化实施方案,做好调查研究,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把中央精神和本地实际结合好,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要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统筹研究、整体推进司法改革,注意推进改革措施的协同性,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宣传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培训会上,李少平、王少峰对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了重点解读。

  第三批试点的14个省(区、市)及所属试点市县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共340余人参加了培训。

相关法规: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联系电话:18840827515

全国服务热线

18840827515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