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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刑犯"诈死"逍遥狱外18年 被举报后迫于压力自首

添加时间:2017年4月14日 来源: 大连减刑辩护律师   http://www.xsajlszz.cn/

重刑犯"诈死"逍遥狱外18年

在村民李振华的眼中,2013年的这个春天过得着实有些蹊跷。春节期间,村西头的楚翔家里好像来了什么人,一住就是好几个月。这个人从不和村里人打招呼,进进出出总用围巾和帽子死死地遮住脸。而楚翔一家也绝口不向邻里街坊介绍这个人,一切都显得神神秘秘的。

提起这个楚翔,李振华还记得,他一向游手好闲、横行乡里,后来因为拐卖人口、强奸妇女被判了刑,进监狱没多久就查出了癌症。后来怎么样,村里人就不清楚了,听他家里的人说是死在了外面,不过也有传闻说他还活着。时间久了,大家慢慢的忘记了这件事,只当楚翔已经不在了。

直到有一天,几名检察官来到了村里,这桩当年的旧案被重新查证,那个神秘的来客也被绳之以法。李振华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楚翔没死,他又回来了!

保外就医后不符合条件如何处理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保外就医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且适用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

一般是两种情况:

1、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

2、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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