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减刑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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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庚清律师就黄光裕案接受《时代周报》采访

添加时间:2017年7月14日 来源: 大连减刑辩护律师   http://www.xsajlszz.cn/
虽然光头为黄平添了几分江湖气,但据知情人说:“那是因为他长期失眠,导致脱发,才索性剃光了。”    “其实黄光裕并不像照片上那么霸气”,一位在黄出事前见过他的媒体人士回忆当时的场面,“他与人碰杯时,杯缘往往有意识地低于对方,哪怕对方是一名普通记者。”    但“大佬”终究还是“大佬”,即便身陷囹圄,尽管陈晓对其步步逼宫,黄光裕仍在坚持自己的绝地反击。    在一审获刑14年后,黄光裕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据悉二审将不再开庭审理,并已确定延长一个月审限,预计最迟9月初终审宣判。    在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中,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    对此判决,黄认为适用罪名不当,且存在处罚过重,为了打赢二审,黄不惜更换全新律师团队,并遍请国内刑法名家云集北京剖析此案。    显然,虽为困兽,但并不妨碍黄光裕的矢志一搏。    不服一审    据知情人透露,黄光裕对一审判决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的定性存在异议。黄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鹏润公司行贿,黄不予认可;对于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黄光裕坚持无罪;在罚金方面,黄认为处罚过重。    其二审代理律师邀请了法学界多位专家在北京举行了论证会。几位学界专家对于黄光裕罪名的认定存在争议,同时认为在内幕交易罪涉案金额的认定上,计算方法值得探讨。    由于此前一审判决结果超出预期,黄光裕换掉了一审时由田文昌和杨照东组成的“黄金律师团”,将自己的命运转交汉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国玉、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世国以及北京市创世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默3人。    按照法律程序,这位前福布斯中国首富的命运将会在这个月揭盅。有业内人士称,黄案二审已经开始,但与通常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不同,此次二审采取了书面审理的方式,目前已经接近尾声。届时,黄光裕的最终刑期将会被认定,而无论是满意抑或留下遗憾,为他辩护的超豪华律师团,也将完成他们的使命。    “黄光裕案,这件事不太好谈。”8月10日中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在电话里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今年4月,田文昌担任黄光裕案的主辩,与同属京都所的杨照东一起为黄光裕辩护。在黄光裕案发后,其家人收到了数百家律师事务所的“主动请缨”,希望成为黄光裕的代理律师。    据杨照东称,黄光裕之所以找到京都律师事务所,主要是因为京都所在业内的成绩,还有就是田文昌以及他本人的水平得到了黄光裕的认可。    现年63岁的田文昌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有“中国刑辩第一人”的美誉。而杨照东此前还代理过浙江亿万富翁吴英涉嫌非法集资一案。    在4月14日、16日,围绕黄光裕涉嫌的三项罪名,控辩双方曾在北京市二中院举行了庭前证据展示,进行了初次试探性交手,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发表了看法。    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宣布,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三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    一直对黄光裕案甚为关注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叶庚清律师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认为,有“黄金团队”之称的一审辩护律师团的辩护效果还是有的,但从最后的结果来看,辩护效果不是太大,审判机关没有采纳太多辩护人的意见。    “原因还是有很多方面的。首先法律肯定是注重事实的,这个案子的定性应该是没什么太大问题的,但也不排除一些其他的社会影响。”叶庚清说。    一审判决后,作为辩护律师,田杨二人与黄光裕本人及其家属进行过反复磋商。据了解,黄光裕本人与其家属也曾就是否上诉产生过分歧,但在5月27日下午,黄光裕在是否继续上诉的最后期限的前一天,递交了上诉状。    在提出上诉之初,黄光裕的理由大致有4点:首先,在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的定性上,黄光裕本人存在异议;其次,在行贿罪中,关于一审法院认定的鹏润公司的行贿,黄光裕不予认可;再次,在量刑上,对于内幕交易罪,黄光裕坚持无罪,即使有罪,黄光裕也表示量刑过重;最后,在罚金方面,黄光裕同样认为判决过重。    二审换人    作为前首富,黄光裕为缩短自己牢狱生涯而上诉当在情理之中,但与此同时,他出乎意料地更换了自己的二审辩护律师。“我现在已经不担任黄光裕案二审的辩护律师。”田文昌在回应时代周报时说。    “我想刑期确实超出了黄光裕的预期底线。”叶庚清说,“一审判决前,黄光裕本人,包括他的律师团队,都认为应该在10年以下的,但是现在三罪并罚,总共判了14年,这可能跟黄的底线有点相差比较大,他提出上诉,这也符合常人心态。至于更换律师,这是当事人的一个权利。”    据公开资料显示,吕国玉在从事律师执业前,曾任职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主办过全国首例因非法经营外挂软件牟利案、全国首例因非法传播病毒被刑事追查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侵犯商业秘密案。6月30日,他所在的汉鼎所曾发布消息,宣称与国美电器[2.25 -3.85%]公司正式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此后,他们会汇集自己在诉讼、投资、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优势,为国美提供国内第一流的法律服务。    而另一位辩护律师张世国,则与杨照东一样,代理过吴英案。作为敏感人物黄光裕的辩护人,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张世国除证实他们曾邀请法学界九位专家,专门就黄光裕案举行了论证会之外,不愿对案子发表任何看法。    “我没有也不会接受任何记者的采访,而且这个事一两句话也说不清楚。”他对时代周报记者说,“请你留下联系方式,方便适当的时候我们会联系你。”    据悉,参与论证会的不乏参与国家立法的专家,如中国刑法学会名誉会长高铭暄教授,就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他们的结论是:“黄光裕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单位行贿罪,一审判决对这两项罪名的认定有误;黄光裕的行为虽然构成内幕交易罪,但一审判决据以确认价格敏感期的证据存在重大瑕疵,账面收益额计算方法错误。”    “量刑纯粹是法院司法独立的范围。但在定性方面,学者专家们提出自己的意见是没有问题的,专家论证里的观点纯属专家个人的意见,是不能左右不能影响司法独立、不能影响法官裁判权的。”叶庚清说。    但叶庚清也指出,不排除论证专家里面本身就有一些属于刑法、刑事法的立法者。法律都有一定滞后性,例如当初制定非法经营罪的时候,可能就没有包含、没有考虑到黄光裕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非法经营罪。“所以说专家的论证应该是对案子的辩护有一定帮助的,但是不能够说是否有影响二审的判决。”他强调。    无法开庭    依据程序,二审判决的具体时间很有可能是在8月上旬。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二审的审理周期最长为两个半月,自5月27日算起,黄光裕案二审8月上旬应该审理完结。    据了解,该案二审将不再开庭审理,而是采取“书面审理”形式。根据相关规定,在刑事案件中,若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没有争议等情形可以使用简化审理,二审法院在审查案卷材料的基础上,以不开庭的方式审理。    “书面审理在法律上是没问题的,媒体的关注度也会少一点。”叶庚清说,“但从辩护人和当事人的角度来说,应该都是希望案子能够开庭审理的。”    而在专家论证会上,几位学界专家对于黄光裕罪名的认定存在争议,同时认为在内幕交易罪涉案金额的认定上,计算方法值得探讨。    据法律界人士分析,在一审时,公诉机关对黄光裕定了三个罪名,但重点是非法经营和内幕交易罪,而辩护律师的辩护重点也是这两处。至于二审的辩护律师也是刑事界的权威,重点应该还是会在这两个罪名上进行争论。    “如果三个罪名都成立的话,一审判的刑期不算重,但如果想要减掉一些刑期,那肯定要免除一些罪名。”叶庚清分析。    二审时,辩护律师可能会更注重从理论上来进行辩护。叶庚清说:“其实黄光裕的案子,在事实上没太大问题,证据上也没太大问题,剩下的那就是要证明它在理论上成不成立。”    叶庚清举例说,辩护律师们可能会论证,拥有香港居民身份的黄光裕,把钱转到澳门赌场里面是否成非法买卖外汇罪;而黄光裕非法经营的罪名,他也在研究,是否真的成立“确实有待商量”。    “当然不排除二审的时候仍然维持原判,但我不是庭辩律师,很难说。”叶庚清最后这样对时代周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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