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减刑辩护律师

-王熳

1884082751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男子离职删除密件,破坏生产经营罪怎么处罚?

添加时间:2017年10月18日 来源: 大连减刑辩护律师   http://www.xsajlszz.cn/

男子离职删除密件

被告人湖北籍男子李某在江阴市某大型管件企业担任技术部副部长,但李某认为自己的能力远远高于企业的其他领导人,却被埋没于此而不得重用。于是,他决定辞职,但想到自己曾为企业付出诸多才华时又不甘心,遂于2008年12月26日上午在辞职后将电脑中关于企业产品工艺制作数据的200多个加密文件删除,以达到降低企业生产效率并造成亏损的目的。随后,该企业的车间连续停工5天,并造成近4万元的经济损失。无奈,企业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高科技手段恢复了被删除的数据。

破坏生产经营罪怎么处罚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将其公诉至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为泄私愤,出于个人目的,以删除公司生产流程中的数据、文件的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因此,江阴市法院一审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2年。

联系电话:18840827515

全国服务热线

18840827515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