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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内兄逃匿 犯窝藏罪获刑

添加时间:2017年12月22日 来源: 大连减刑辩护律师   http://www.xsajlszz.cn/
被告人李某明知道妻子的哥哥因琐事将人捅死,竟然不劝其投案自首,反而提供钱财帮助内兄农某出逃,李某因此获刑。近日,大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一年十个月。

  2012年4月1日晚上9时许,农某在大新县雷平镇怀义村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吵,随后农某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尖刀连捅被害人数刀后逃离现场,被害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晚10时许,农某来到妹夫李某家中,告诉其刚才持刀捅人一事,并叫李某给钱并送其到县城躲藏,李某碍于情面就给了农某500元现金,并开摩托车送农某到县城附近,后李某将该摩托车开回家中藏放。

  次日,被告人李某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其为内兄农某提供钱财、帮助逃匿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明农某是犯罪分子,仍为其提供财物,帮助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李某在尚未受到公安机关讯问时,主动交代自已的犯罪行为,是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李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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